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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高考招生考试政策问答

来源:湖南考试院 2017-6-21 9:49:25

第一部分  报名考试

  1、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及职高对口考试时间是怎样安排的?命题依据是什么?

  答: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和职高对口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9:00-11:30

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专业综合(职高)

15:00-17:00

数学

外语

  以上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等5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职高对口考生只能选英语)。

  我省普通高考的命题依据为教育部考试中心《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

  我省职高对口考试的命题依据为省教育厅印发的《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

  2、今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哪些证件?

  答:要求高考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高考时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考生参加高考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以及佩带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认真收听考点校园有线广播统一广播的《考前的话》,在考试中应信守《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承诺。

  三、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扰乱考室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四、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五、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六、每科考试期间,考生须将《身份证》交给监考员汇总,等待身份证核验人员前来核验。

  七、考生进入考室,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垫板、小刀、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室。

  八、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须保持安静;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九、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外语科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十、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十一、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室。

  十二、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卷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按照统一指令依次从前门离开考室,并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

  十三、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有违纪作弊行为的)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4、高考成绩及录取控制分数线何时公布?

  答:今年我省高考成绩和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6月26日同时向社会公布。

  5、哪些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的时间和地点是如何安排的?

  答:凡报考高校有口语要求的外语专业及涉外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的外语口语测试。其中,英语口试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口试替代,凡高中阶段或高中毕业后通过PETS-2级以上口试的,视为英语口试合格。日语、俄语等小语种口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测试,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生须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7月1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办理报名手续,7月2日参加口试,口试所需费用自理。

  高中阶段以前通过的PETS-2级口语测试成绩不能作为确定高考英语口试合格的依据。

  6、对于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客观记入其《考生诚信档案》,作为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重要内容。

  7、考生诚信考试记录对考生录取有何影响?

  答: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的主要内容为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等)各环节中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诚信考试记录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一部分,将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重要参考。高校在认真审阅考生诚信考试记录等信息的基础上,决定考生录取与否。

第二部分 志愿填报

  8、什么是平行志愿?什么是服从志愿?

  答: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某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它改变了过去“志愿优先”的投档规则。对一个批次的一个平行志愿而言,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即假如考生上了一个平行志愿中的多个高校的投档线,但投档后因某种原因被退回,则该生不能再投同一平行志愿中的其他学校了,只能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

  服从志愿包括“学校服从”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其中“学校服从”志愿是指考生未被自己所报高校录取后,愿意由计算机随机调剂投档至该批次其他未录满的高校(一般都是填报人数不足的高校),按“学校服从”志愿投出的考生,原则上应认定为该生服从所投学校的专业调剂。“专业服从”志愿是指考生投档到某个高校后,高校不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情况下,考生愿意调剂到该校在我省招生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填“专业服从”的话,那么高校可以依据章程对考生作退档处理,被退档的考生在本轮次的投档中就会落选,只能参加下一批次或下一轮次的投档了。

  9、今年我省志愿填报时间是如何安排的?通过何种方式填报?错过填报时间后还可以补报或者修改志愿吗?

  答:本科提前批志愿(含该批的贫困专项计划)于6月26日至27日填报,其他批次志愿于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7月11日,“贫困专项计划”7月14日,本科一批7月21日,本科二批7月27日,本科三批8月5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8月16日、第二次8月19日。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为填报当天的8:00-12:00,其他批次征集志愿填报的具体时间为填报当天的8:00-18:00。

  考生通过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操作步骤详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刊载的《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

  请考生关注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在网上填报或修改志愿,逾期不能补报或修改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给每一位考生印发本科提前批至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草表(见附1),供考生作填报志愿准备用。考生应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动态口令卡”和系统登录密码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填报志愿前考生需了解哪些信息?如何获取?

  答:一是有关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等。二是有关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以及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所提出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简章)。三是有关招生院校在湘招生计划的详细信息。既要了解招生院校在自己所报科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还要了解招生学校对各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可通过查阅《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招生考试信息港或志愿填报系统的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的补充说明”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获取。查看计划专刊时,要事先研读“查阅说明”,以帮助你准确查阅和了解专辑中的相关信息。四是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或学校招生网站查阅,以准确了解学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五是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有关情况或实地查看。六是有关我省近年来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情况。主要包括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的投档线(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

  1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公布的渠道和时间?

  答:我省招生计划详细信息将在《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该专刊发行时间为6月中旬或下旬。该专刊中的有关计划信息如有变更或补充说明,将于625日后公布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hnkszswx)和考生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内,不再印发文字资料,考生务必留意查看。

  12、考生查阅高校在湘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查阅高校在湘招生计划时要注意的问题已在《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的“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在湘招生计划专刊查阅说明”中有详细说明,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13、为什么同一批次中同一个学校会有不同的院校代号?

  答:一个学校一般只有一个院校代号,但少数学校在我省同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中既有普通专业,又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其他特殊专业,收费标准等有较大差异,为便于考生选报志愿和录取,我们便将这些院校(专业)分设两个或以上的院校代号。例如我省属高职院校为艰苦行业培养人才的“特殊专业”和部分招生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其招生的院校代号就与本校其他专业不同。今年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也单列了院校代号。

  14、什么是高考文化总分?什么是优惠分?什么是投档成绩?

  答:高考文化总分是指考生参加高考所得的文化考试四科成绩之和。即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和文科(理科)综合成绩之和。优惠分是指考生按照当年招生政策所能享受到的奖励性加分或照顾性加分。投档成绩是指投档时使用的排序分,对于没有专业加试的科类,投档成绩为高考文化总分、优惠分、语数外权重之和。

  15、什么是录取控制分数线?没有达到某个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可以填报该批次高考志愿吗?

  答:(1)录取控制分数线是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省考生今年高考成绩情况和全国各招生院校在我省投放的招生计划等,按科类、分专业类相应确定的各批次录取新生的成绩标准。文史类、理工类各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只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做出规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同时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方面做出规定。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执行招生政策、确定考生是否具备录取资格的一个重要指标,除政策规定的降分情况外,只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或超过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投到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未达到某个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只有填报了该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的考生,才有可能获得政策性降分录取机会。

  16、今年我省高考志愿结构是如何设置的?

  答:今年我省高考志愿按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另设“单科优秀考生”志愿和“贫困专项计划”志愿。

  所有采用平行志愿的志愿栏(包括征集志愿)都可填报10个学校的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在自己选报的科类中选择10所以内的学校填报。每个学校志愿均可填6个专业志愿(征集志愿除外)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单科优秀考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贫困专项计划”志愿采用平行志愿。

  17、本科提前批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科提前批设“空军飞行员”、“军事院校(含武警院校,下同)”和“非军事院校”三个志愿栏。

  “空军飞行员”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参加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的政审和体检复检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本科提前批中的“空军飞行员”志愿。填报了空军飞行员志愿的考生还可以填报本科提前批的军事院校非军事院校志愿。

  “军事院校”志愿栏为平行志愿,还设置了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栏采用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学校服从”志愿分“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个选项。军事院校招生体检(简称军检)合格,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的未婚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填报军事院校志愿。(填报要求具体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军队院校在湘招生志愿填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考生在选择院校(专业)填报时,还务必注意各专业对身体条件的其他要求。征集志愿只限政审、面试、军检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填报了军事院校志愿栏的考生不能再填报非军事院校志愿栏。

  “非军事院校”志愿栏下设“非定向”、“贫困专项计划(提前批)”和“定向”三个志愿栏。“非定向”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其中,“学校服从”志愿仅供填报了“艺术院校(专业)”类别志愿的考生填报,分为“本省属院校艺术专业(不含湖南师大中外合作音乐专业)服从”、“湖南师大中外合作音乐专业服从”、“本省属院校艺术专业均服从”和“均不服从”四个选项;“贫困专项计划(提前批)”志愿栏设2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定向”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填报“非军事院校”志愿栏的考生只能选报四类(公安类,航海类,艺术类,其他类)中的一类高校(专业),不能跨类混报,并且不能再填报“军事院校”志愿栏。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大多对身体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或艺术专业成绩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考生填报志愿前,不应只考虑文化成绩要求,还要考虑除文化成绩以外的其他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学校的基本要求。

  18、本科一批志愿如何填报?

  答:本科一批设“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志愿栏。其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不设服从志愿;“定向”、“民族班”和“预科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本科一批的“非定向”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并设置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同时具备“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或“单科优秀考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兼报该5类志愿。投档录取一般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的顺序进行。

  19本科二批志愿如何设置?

  答:本科二批设“非定向”、“预科班”志愿栏。“非定向”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并设置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征集志愿的“学校服从”志愿分“公办院校服从”、“民办院校服从”、“公办、民办院校均服从”和“公办、民办院校均不服从”四个选项。

  “预科班”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20、本科三批志愿如何设置?

  答:本科三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采用平行志愿,并设置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21专科提前批志愿如何填报?

  答:专科提前批设“直招士官”和“其他院校”两个志愿栏。其中,其他院校志愿只能选报除“直招士官”之外的其他四类中的一类高校(专业)。

  “直招士官”志愿栏采用平行志愿。“其他院校”志愿栏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学校服从”志愿。

  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大多对身体条件、思想政治品德或艺术专业成绩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所以,考生填报志愿前,不应只考虑文化成绩要求,还要考虑除文化成绩以外的其他自身条件是否符合招生学校的基本要求。

  22、高职专科批志愿如何设置?

  答:高职专科批只设“非定向”志愿栏,采用平行志愿,并设置两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还设1个“学校服从”志愿。

  23、本、专科提前批艺术类志愿填报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本、专科提前批安排了艺术专业招生的外省院校,大部分学校组织了专业校考,只有取得其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没有组织专业校考的,通常会在专业后附注“认可湖南XX类专业统考成绩”等类似说明,这些学校将以我省对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没有取得某一学校的专业校考合格证而欲填报该校的考生,请务必核实该校是否认可湖南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科提前批招生的在湘院校美术专业和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参加了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了相应科类录取控制线的考生。

第三部分 招生录取

  24、我省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我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25、什么是投档线?

  答:投档线即招生院校投档分数线,是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考生志愿、按照投档规则、学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第一次对非定向预分计划实施投档后所投出的考生中的最低分(含优惠分),通常称为该校的投档线。影响招生学校投档线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考生的志愿情况、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等。

  26、关于我省“单科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这一政策规定是指对高考文化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即上本科一批或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对这一规定,考生必须弄清楚如下几点:一是必须清楚投档是按专设志愿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如要享受这一政策,必须填报“单科优秀考生”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是否填报或填报哪所学校,如果要填报,只能选择今年在湘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填报,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按“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填写;还要注意的是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只能填报本科一批院校;高考总分(含优惠分)在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只能填报本科二批院校;二是必须清楚这只是增加一次投档的机会,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这一政策的本意在于让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能够被录取,逐步形成“偏才”脱颖而出的多元化录取机制。但是,招生院校特别是外省高校对这一政策是否认可还不确定,所以,考生如要享受这一政策,应事先向高校了解他们对这一政策的认可度和录取的可能性,不要盲目填报;三是必须清楚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计划来源,即“外省高校使用机动计划,省内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录取”。外省高校即使认可湖南的这一政策,如果没有机动计划也不能录取;四是必须清楚科目的界定办法。我们已明确按试卷定科目(同一试卷为一科),即按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六科确定科目。五是必须清楚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基本条件。即考生的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要达到本科三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某一科目的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单科成绩位于前万分之一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27日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布。

  27、今年我省招生录取优惠加分政策和特殊情况降分政策有哪些?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有可能被录取吗?

  答:优惠加分政策有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1)省级优秀学生可以加5分。

  (2)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且由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命名表彰者可以加5分。

  (3)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理、化、生物、信息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三等奖者可以加4分;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二等奖者可以加4分;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可以加5分。

  (4)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含残奥会、亚残运会)取得集体或个人前8名、全国性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个人项目前8名者可以加5分(所有体育项目均可加分且不须测试,但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获集体项目(限定篮、排、足)前8名,经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5分。

  (5)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赛事必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获个人项目(限定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前6名运动员、集体项目(限定篮球、排球、足球)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经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可以加4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报考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不能享受以上(4)、(5)项优惠加分。

  (6)关于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优惠政策。2015年1月1日前,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我省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本科院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由报考高校组织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015年1月1日后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和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获得一等奖者,可免试推荐到具有对口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学校相应专科专业学习。由报考高校组织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2015年1月1日前,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考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可以加5分;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等奖者可以加4分,获三等奖者可以加3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第二类: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第三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增加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士子女可以加20分。

  同时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高考优惠加分必须经过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省市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能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特殊情况降分依据生源情况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1)高校定向就业(不含定向西藏就业,下同)招生计划,按考生定向就业志愿在该校非定向计划投档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定向志愿补充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完不成的,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2)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没有征集志愿的,其降分投档以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其中,普高艺术、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职高艺术类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农林、航海、地矿等专业降分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适当降分补充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可见,符合降分投档政策规定、但成绩没有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还有机会被降分录取。

  28、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我省录取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六个环节:

  (1)确定投档比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向我省提出投档比例申请,经我省审核后执行。

  (2)设置投档模板。在每一批次投档前,将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投档比例、排序成绩项等投档条件输机,形成本批次投档模板。

  (3)计算机投档。投档严格按照事先审批的投档模板由计算机自动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的时间里下载、审阅投到本校的考生电子档案,并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和拟退档的考生名单,按时上传拟录、退信息,等待省教育考试院审查确认。

  (4)办理录退确认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人员按照招生政策和规定对学校提出的拟录、退考生名单进行审核,在出现没有注明退档原因或退档原因不真实或未按录取规则录取的情况时,向招生学校提出录检意见并传给学校,招生学校在收到信息后再作出符合政策和规定的处理意见。

  (5)完成录取。招生院校按规定完成本批次各科类和计划性质的招生计划。

  (6)邮寄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资料。招生学校完成录取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未加盖“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一律无效。

  29、我省今年的投档规则是怎样的?

  答: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投档规则按志愿结构不同分为两种:

  一是非平行志愿(即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先投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排序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出档,一志愿考生录退结束后,再投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的“空军飞行员”志愿和“非军事院校”志愿、专科提前批中“其他院校”志愿和其他批次的“定向”、“民族班”、“预科班”、“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单科优秀考生”志愿。

  二是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平行志愿投档实行分数优先原则,首先将填报了同一“专业类”在某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分数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排序顺序出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计算机自动根据程序执行了三个步骤的操作指令。第一步,将填报不同“专业类”的考生分列在不同的“队列”中,计算机依据考生填报某批次第一学校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作为列队的识别标志,同一“队列”的考生,必须有同类可比的“成绩项”,例如本科一批志愿投档时,计算机会按考生填报的本科一批志愿中的第一学校(自上而下顺序)的第一专业所在的“专业类”,将考生分成“文史”、“体育(文)”、“理工”、“体育(理)”等四个“队列”;第二步,按高考总分(含优惠分)高低排队,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三步,先按考生排序序号从小到大顺序确定考生投档顺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的物理顺序(志愿表中自上而下顺序)确定学校投档顺序。这种规则适用于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志愿、“贫困专项计划”志愿、“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专科提前批的“直招士官”志愿、本科一批至高职专科批次(专科提前批“其他院校”除外)的“非定向”志愿及各批次的征集志愿。

  各批次不同志愿栏一般按“贫困专项计划”、“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中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非定向”、“定向”、“民族班”、“预科班”顺序投档录取。

  30、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动态查询”系统查到的考生状态有哪些?分别代表什么含义?每种考生状态下可以查看到什么录取结果?为什么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结束后,有的考生还不能查到本科提前批艺术院校的录取结果?

  答:查询到的考生状态有“自由可投”、“已投档”、“院校在阅”和“录取”等四种。

  (1)当查询到的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时,表示该考生的电子档案在信息库,截止到目前没有投到任何院校;或者是经投档后被退回,仍然处于在库状态。

  (2)当查询到的考生状态为“已投档”时,表示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被投档至某一招生院校。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所投院校。

  (3)当查询到的考生状态为“院校在阅”时,表示招生院校已经下载了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正在审阅。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阅档的院校。

  (4)当查询到的考生状态为“录取”时,表示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工作人员已对招生学校提出的拟录取意见完成了审核,等待审批组办理最后的审批手续,包括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已录考生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盖章等。此种状态下可以查到录取院校和录取专业。

  我省今年高考录取状态查询7月9日开通,每天将按规定更新。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于本科提前批开始录取,但因招生院校一般要在了解全国各省生源情况后,才能决定在我省的招生数量,所以录取时间可能会适当推迟,有的高校要到本科二批投档前才能录取结束,在此期间,省教育考试院会将已录取结束的艺术院校名单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

  31、已被高校正式录取后,还可以改录到其他高校吗?

  答:我省规定:已被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准改录。

  32、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答:高校招生考生档案分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电子档案中的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2)纸介质档案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组成部分。考生纸介质档案主要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高中阶段有关档案材料和优惠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我省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统一管理,不进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录取现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领取经密封盖章的纸介质档案,报到时由考生自己带交就读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底,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招考部门确定。

  33、什么是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填报民办高校志愿的考生应注意什么?

  答:(1)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按办学成本收费。我省招生政策规定,在我省招生的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均安排在本科三批录取。独立学院发放的毕业证书上署名独立学院学校全称。

  (2)民办高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本科和专科。

  填报民办高校的考生应注意:各省对民办本科高校录取批次安排是不同的,有的安排在本科二批,有的安排在本科三批,还有的已经与其他本科院校合并成一个批次。我省规定民办本科高校招生安排在本科二批录取。特别要说明的是近年全国有部分独立学院改制成民办本科高校,所以,这些往年在我省本科三批招生的高校,今年调整到了本科二批录取。

第四部分 特殊类型招生

  34、特殊类型招生有哪些?如何录取?

  答:特殊类型招生主要包括保送生、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含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下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

  (1)保送生录取办法:符合保送生选拔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中学公示和推荐后,由高校对其进行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并将测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再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有关手续。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单独招生考试的种类有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班、特殊教育专业招收盲聋哑考生、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考试等。所有报考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的高考报名。符合有关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经公示后再参加相应的文化考试和相关考核,高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考核情况,按本校单独招生的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3)自主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专设志愿投档录取。对获得自主招生或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经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总分(含优惠分)达到规定控制线(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省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招生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在学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4)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为: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招生院校按照规定时间、格式和要求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底前对合格名单进行核实。对公示无异议、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本科专业对考生高考成绩的最低要求为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与公示名单比对一致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以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详见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35、本、专科提前批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及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规定的?录取程序是什么?

  答:(1)本、专科提前批中,外省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非美术类本科艺术专业以及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其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确定。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院校(专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本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我省本科二批文、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专科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我省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的最低分。

  没有取得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艺术类本科专业。

  (2)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教育部确定的30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院校(专业),由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7月7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其他外省高校艺术类专业和在湘部属院校的非美术类艺术专业招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招生章程确定的排序规则和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的合格考生排序后,按高校确认的排序顺序、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投档,再由招生院校在所投档的考生中,按该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程序为:省教育考试院于8月8日前将达到相关要求的所有考生文化成绩等信息,传送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择优录取,并于8月9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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